位置: 首页 - 职场资讯 - 详情

苏州高新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

浏览 3127 次 2006-10-25 16:22 字体:

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促进苏州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27名,列事业编制。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要求

单位
单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

岗位

岗位

名称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职位

要求

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
苏南工研院是参照和学习台湾工研院的成功运作理念,是国内首家集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创新创业新平台。发展目标是成为长三角地区最活跃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与应用、人才培育、重要科技创新的源头,以及推动苏南地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的核心动力。目前,该院已被列入省“十一.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管理岗位
科技项目管理人员
本科以上
软件、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控制专业为主
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2
管理岗位
科技项目管理人员
本科以上
工程物理、材料科学专业为主。
2
管理岗位
科技项目管理人员
本科以上
生物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专业为主
2
管理岗位
教育实训管理人员
本科以上
电子、信息类
1
管理岗位
风险投资人员
本科以上
经济类
苏州市循环经济推广中心
负责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技术产业化和推广工作;并组织国内外循环经济交流合作。
1
专技岗位
德语
本科以上
德语口语熟练
30周岁以下。
1
专技岗位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以上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苏州高新区环境监测站
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监督监测,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
1
专技岗位
环境监测
本科以上
化学分析专业
30周岁以下,有环保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苏州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
通过环境监察,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
1
管理岗位
计算机定点 环境监察
本科以上
计算机专业
30周岁以下,有环保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1
专技岗位
辐射源管理
本科以上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30周岁以下,有放射医学或电磁辐射专业知识者优先。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审图中心
负责对区域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1
专技岗位
专业审图
本科以上
建筑专业
40周岁以内,15年设计工作经验;一级注册资格。
2
专技岗位
专业审图
本科以上
结构专业
40周岁以内,15年设计工作经验;一级注册资格。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提供监督检验保障。
1
专技岗位
工程质量监督抽测
本科以上
工民建专业
35周岁以下,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年以上。
苏州高新区基建项目审核站
管理辖区内基建项目审计工作,为基建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1
专技岗位
基建审计
本科以上
工程管理
应届毕业生,男性,有特长优先。
苏州高新区就业管理处
负责区域劳动力就业(失业)管理及服务的机构。
1
管理岗位
就业管理
本科以上
中文及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强者优先。
苏州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主要负责区域内经营性用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工作。负责区域内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编制报批,做好土地收购储备方案的办理、地价评估和土地补偿、地块附着物的拆迁和地块权属的调查工作。

1
管理岗位

土地收购 储备员

本科以上

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土地管理、土地招拍挂程序等相关知识。
苏州高新区征地事务所
负责土地征地报批计划的编制起草,组织征地报批资料并审核、汇总和上报。负责土地征(转)用及撤组的审核及上报,根据征地任务书,做好征地资金计划及征地过程中涉及安置、补偿、停耕等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

管理岗位
土地征地 事务员
本科以上
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土地管理、土地征用等相关知识。

1

管理岗位
行政管理人员
本科以上
文科类专业
35周岁以下,从事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综合协调能力,擅长公文写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在市级以上杂志或报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年龄放宽至40岁。
苏州高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全区房产交易登记、产权产籍管理等与房屋权属相关的管理工作。

2

专技岗位
电脑专业人员
本科以上
计算机专业
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从事软件开发三年以上,对MIS系统开发管理具有较深入的理解,目前担任信息管理岗位者优先。
1
管理岗位
房产管理人员
本科以上
房产管理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应资质证书,有房产专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另:招聘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审图中心建筑专业、结构专业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各1名。职位要求:40周岁以上,15年设计工作经验,一级注册师资格。

二、招考范围
有志于参加苏州高新区开发建设,并取得国家承认高等学历的,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高等教育学历,并符合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具体见岗位专业要求);
5、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8日9:00--16:00。现场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运河路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信函报名。苏州大市以外应聘者可信函报名。报名者需从http://www.sndhr.com下载报名表,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后,并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邮寄至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招聘服务部,信封上注明应聘单位及岗位。(通信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邮编215011。联系电话:0512-68254380)。信函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28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书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考单位及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后
填写《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笔试考试前,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书原件以供查验。
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职位不开考,或按实际报名数的3:1调整录用计划数。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如实申报,在考试、体检、考核中,一经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科目:考核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和专业知识(专业卷),不提供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433号苏州高新区培训中心;报名者于11月8日凭身份证到高新区培训中心党教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公布: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苏州高新区人事局统一划定; 11月20日在报名地点和高新区人才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3: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不保留小数。面试地点:在苏州高新区进行,具体地址及时间详见面试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11月28日在报名地点和高新区人才网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职位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由高新区人事局组织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和高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经高新区人事局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后,向被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纪律
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8251888-1566。


苏州高新区人事局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